在煤炭化验中,分析水分(Mad)是指煤炭在实验室条件下,经过烘干所失去的水分。测定方法及步骤如下:
常规测定步骤
取样
从已经破碎至 0.2 毫米以下的煤样中,称取 1 克样品,精确至 0.0001 克。也可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内称取粒度小于 0.2mm 以下的
空气干燥煤样(1±0.1)g,称准至 0.0002g,平摊在称量瓶中。
烘干
将称取好的煤样放入事先升温至 105 - 110℃的鼓风干燥箱内。对于无烟煤,烘干 1.5 小时;对于烟煤,烘干 1 小时后取出。也可打开称量瓶盖,
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 105℃ - 110℃的干燥箱中,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,烟煤干燥 1h,无烟煤干燥 1 - 1.5h,预先鼓风是为了使温度均匀,
将装有煤样的称量瓶放入干燥箱前 3 - 5min 就开始鼓风。
冷却与称重
取出烘干后的煤样,在空气中冷却约 5 分钟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。若无干燥器,则将样品冷却至室温后进行称重。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,
立即盖上盖,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(约 20min)后称量。
检查性干燥(可选)
进行检查性干燥,每次 30min,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的质量减少不超过 0.001g 或质量增加时为止。在后一种情况下,要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
质量为计算依据。水分在 2.00%以下,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。
计算
根据分析水分的计算公式,即分析水 =(减少的部分质量 / 试样重量)×100%,计算出煤样的分析水分含量。
其他参考方法
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后,经破碎过筛,粒度达到 0.3mm 后,准确称量 1 克(精确至 0.0002)左右煤样并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鼓风干燥箱中,于 105±
5℃下进行烘干,烟煤约 1.5 小时,无烟煤 2 小时,盖上称量瓶盖取出冷却至室温后置于干燥器中约 10 分钟,称量后,计算分析水分。
注意事项
在进行煤炭化验时,取样应具有代表性,避免因取样不当导致化验结果失真。同时,烘干操作要确保温度恒定且避免温度波动对化验结果产生影响。在称
重环节应使用精度较高的天平以提高准确性。

